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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Winter</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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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做有争议的人  做最完美的事]]></description>
		<pubDate>Wed, 20 Aug 2008 13:45:5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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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搜狐博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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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刘翔退赛本来是一个无奈</title>
			<link>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70649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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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Winter</dc:creator>
			<pubDate>Wed, 20 Aug 2008 13:45:57 +0800</pubDate>
			<category>奥运北京</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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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p><font face="黑体" size="3">刘翔退赛了。这个消息我刚刚才知道。因为，我不怎么关心体育，许多比赛我都不懂规则，更看不懂，今年的北京奥运，我也只是为国家的兴旺发达、取得国际上的一致好评感到高兴，对于奥运中的比赛内容，我是不关心的。</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3">刘翔退赛，是因为脚上有伤，伤重发作了。无论怎么样，一名优秀运动员以什么名义退出比赛我们也不应去骂他。运动员也是普通人，我们上班上学可以请假，为什么他就不可以退出比赛了呢。</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3">我们把这次奥运看得太重了，好似中国的一次人文革命。办奥运成了近乎于政治的事情，每一名运动员所面临的不仅仅是比赛本身的竞技对手，更多的是为祖国争光。咳，我真的替我们的运动员担心：他们也只有十几二十几岁，也是我的同龄人，若是哪时意志力不强，精神崩溃了就坏了。但是真的感觉刘翔很遗憾，想必他自己也是这么想的吧。为什么我们要给我们的运动员这么多额外的、本来就很飘渺的精神压力呢？肯定有运动员因为技术水平、身体原因等原因得不了金牌、得不了奖牌，难道我们就要说得他一无是处么。咳，我的同胞，这是为个什么呢。说是为祖国争光，我们的祖国，真的需要这么多&ldquo;光&rdquo;吗？</font></p>
<div></div></div>]]></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面试十大难题的样板回答</title>
			<link>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5432.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5432.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Winter</dc:creator>
			<pubDate>Wed, 20 Aug 2008 09:54:00 +0800</pubDate>
			<category>紫际秋阳</category>
			<guid>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5432.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黑体" size="2">面试时，有几个问题是公司面试人员常常会提出的，针对这些问题好好准备，在面试时也就不会哑口无言，无言以对了，下面就面试十大必考题做出分析：</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1）为什么想进本公司？</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这通常是面试官最先问到的问题。此时面试官就开始评断录用与否了，建议大家先判断自己去应征的工作性质，是专业能力导向呢，或是需要沟通能力，其实现在市场多以服务为方向，所以口才被视为基本能力之一，所以在此时就要好好表现自己的口才，而口才较差者就务必表现出自己的专业能力即诚意，弥补口才不足的部分。</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回答这个问题时，一定要积极正面，如想要使自己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希望能在相关领域中有所发展，希望能在公司多多学习等等﹔此时可以稍稍夸一下面试公司，但切记一定要诚恳，不然可是会画蛇添足，得不偿失哦！对于社会新鲜人的建议则是，由于之前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建议你可以坦承的说出自己的动机，不过用语还是要思考一下。</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2）喜欢这份工作的哪一点？</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相信其实大家心中一定都有答案了吧！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自然评断的标准也会不同，但是，在回答面试官这个问题时可不能太直接就把自己心理的话说出来，尤其是薪资方面的问题，不过一些无伤大雅的回答是不错的考虑，如交通方便，工作性质及内容颇能符合自己的兴趣等等都是不错的答案，不过如果这时自己能仔细思考出这份工作的与众不同之处，相信在面试上会大大加分。</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3）自己的优缺点为何？</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有许多面试官都喜欢问这个问题，目的是在于检视人才是否适当，求职者的诚恳度等等，在这之前应该好好分析自己，将自己的优点与缺点列张单子，在其中挑选亦是缺点亦是优点的部分，在回答问题时，以优点作为主要诉求，强调可以为公司带来利益的优点，如积极，肯学习是最普遍的回答，而缺点部分则建议选择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缺点，或是上述那些模嶙两可的优缺点作为回答，这样才不会使面试官太过针对缺点做发挥，造成面试上的困难。</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4）对公司的了解有多少？</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这时准备的功夫就派上用场，将你之前所吸收的信息发挥出来吧！至少也要知道公司的产品是哪些，提供哪些服务等等，不然面试官一问当场傻在那儿就糗大了，所以一定要事前准备！</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5）对工作的期望与目标何在？</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这是面试者用来评断求职者是否对自己有一定程度的期望、对这份工作是否了解的问题。对于工作有确实学习目标的人通常学习较快，对于新工作自然较容易进入状况，这时建议你，最好针对工作的性质找出一个确实的答案，如业务员的工作可以这样回答：&ldquo;我的目标是能成为一个超级业务员，将公司的产品广泛的推销出去，达到最好的业绩成效；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一定会努力学习，而我相信以我认真负责的态度，一定可以达到这个目标。&rdquo;其他类的工作也可以比照这个方式来回答，只要在目标方面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了。</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6）为什么要离职？</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回答这个问题时一定要小心，就算在前一个工作受到在大的委屈，对公司有多少的怨言，都千万不要表现出来，尤其要避免对公司本身主管的批评，避免面试官的负面情绪及印象；建议此时最好的回答方式是将问题归咎在自己身上，例如觉得工作没有学习发展的空间，自己想在面试工作的相关产业中多加学习，或是前一份工作与自己的生涯规划不合等等，回答的答案最好是积极正面的。</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7）选择这份工作的原因为何？</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这是面试官用来测试应聘者对工作理解度的问题，藉以了解求职者只是基于对工作的憧憬或是确实的兴趣来应征这份工作，此时之前所强调的事先研究功夫又再度派上用场，建议你的回答应以个人的兴趣配合工作内容特质，表现出高度的诚意，这样才可以为自己铺下迈向成功之路。</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8）你认为相关产业的发展为何？</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这也是事前准备的功夫，多阅读一些相关的报章杂志，做一些思考，表现出自己对此相关产业的的认识，如果是同业转职者，可强调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所做的个人见解，但若是初次接触此一行业，建议采取较为保守的方式，以目前资讯所提供的资料为主作答，表现出高度兴趣及诚意为最高指导原则。</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9）你希望的待遇为多少？</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其实在目前，一般大型企业在招聘时就会事先说明基本底薪等等薪资待遇为何，而一般中小型企业有许多仍以个人能力，面试评价做作为议薪的标准，所以建议求职者可以利用现在网络科技查询薪资定位的相关资料，配合个人的价值观，经验，能力等等条件，做出最基本的薪资底限，这时建议无工作经验者应采取保守的态度为准，以客观资料作为最主要考量重点，&ldquo;依公司规定&rdquo;的回答是不被建议的，这样不但表示出自己对于工作的自信程度不高，在薪资无法符合个人要求时更会造成许多困扰。</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10）在工作中学习到了些什么？</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这是针对转职者提出的问题，建议此时可以配合面试工作的特点作为主要依据来回答，如业务工作需要与人沟通，便可举出之前工作与人沟通的例子，经历了哪些困难，学习到哪些经验，把握这些要点做陈述，就可以轻易过关了。</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求职简历每份都应量身定做</title>
			<link>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2236.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2236.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Winter</dc:creator>
			<pubDate>Wed, 20 Aug 2008 09:15:55 +0800</pubDate>
			<category>紫际秋阳</category>
			<guid>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2236.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黑体" size="2">又到了大学生求职应聘的阶段。对于找工作重要&ldquo;敲门砖&rdquo;的求职简历一定不能忽视。许多人就因为简历的制作不得当或者不够吸引人，而被用人单位忽视，与心仪的工作失之交臂。记者综合一些大学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感受，归纳了以下需要注意的方面，希望帮助大学生增加求职取胜的几率。</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每份简历都量身定做</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求职者应聘的时候往往会&ldquo;遍地撒网&rdquo;，向尽可能多的招聘单位投出简历，以此增加求职成功的机会。但是有些人因为贪图省事，就制作N份一模一样的简历，投往N个企业。对于初次找工作的大学生来讲这种情况更加普遍，他们感觉自己的经历本来就非常有限，写给谁的当然都是一样的东西。</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而用人单位不这样想。写给所有用人单位一模一样的简历，内容宽泛，体现不出求职者对某家用人单位的了解和看重。对于一个不重视自己的求职者，招聘单位是不会青睐的。招聘单位更愿意挑选一个对在自己更欣赏、更向往、更投入的人。另外，如果求职者的简历中没有重点突出自己与招聘岗位的要求相关的才能和经历，雇主可不会花费宝贵的时间去猜想这个求职者是不是某个岗位的合适人选，更不会去安排面试。</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因此不要怕麻烦，哪怕修改或增添一点点内容，制作一份感觉是专门投给这个企业、这个岗位的简历是必须的。</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选照片要慎重</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在简历制作中有一个细节不容忽略，那就是照片。照片带给招聘单位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确实，雇主是否&ldquo;以貌取人&rdquo;不好确定，但由于照片失去面试机会却一定是&ldquo;以貌取人&rdquo;的结果。</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在选择招聘上有一些应聘者会犯错。比如觉得一般的招聘不够精彩，就选择唯美的艺术照，希望用更好的形象吸引招聘人员的注意。但是化妆服饰精细、姿态或媚或酷的照片虽然反映了应聘者的认真态度，但显得太艺术，不够真实和正式，让人担心应聘者的职业风范。还有的应聘者不够重视，随便找个照片贴上。比如有的用几年前拍的照片，显得人不够成熟；有的用的照片质量太差，上面的人表情让人难受。这些都不行。</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从众多的应聘者中寻找初步合格的人，&ldquo;以貌取人&rdquo;是雇主常用的也是必用的方法。一张或热情、或朝气、或思考、或坚毅、或充满信心的年轻面容才是雇主最想看到的。</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为了达到理想的应聘效果，精心挑选一张适合的照片，用美好的表情去展示一个积极、职业的自己。</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内容要&ldquo;简约而不简单&rdquo;</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招聘单位的精力有限，所以，大家都已经认识到简历的内容不能写得太多太长，那会让招聘单位缺乏耐心看下去。但是，简历的&ldquo;简&rdquo;应该&ldquo;简约而不简单&rdquo;。&ldquo;简&rdquo;不代表无，对于求职成功的重要内容是万万&ldquo;减&rdquo;不得的。</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对于求职者来讲，求职成功的重要内容除了学习成绩，更为用人单位看重的是应聘者的个人能力和发展潜质。</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很多大学生的求职简历，简单得像填登记表格，除了自中学起的学习经历，就是简单的实习和活动经历。他们认为招聘单位没耐心看简历，细节可以留到面试的时候再去陈述。而孰不知凭一份简单到底的简历，是不能勾起企业对自己的兴趣的。想在初审时就从人堆里一跃而出，简历中还是要有吸引人的内容。</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其实，雇主注重的是求职者在实践活动中显示或者锻炼了哪些能力，这些能力是不是职位所要求的或者有否发展潜力。因此，所谓的&ldquo;简&rdquo;是把那些与别人相同相似的经历简化或者减掉，重点突出自己独特的东西，并一定使之与招聘岗位的需求对应起来。其实，大部分岗位的基本要求是有相同之处的，比如工作的主动性、时间管理、细节管理、沟通能力等。</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视频简历不适合所有人</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作为一种求职的新模式，视频简历不仅可以包括有关求职者的求职意向、自我介绍等信息，还可以生动地反映求职者的音容等立体形象，这些都是平面简历望尘莫及的。</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但是视频简历的缺点也是相当突出的，费时费力不便阅览，且难于保存和查阅。多数人事经理在招聘高峰期根本拿不出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看视频简历。除非是与求职岗位相关，否则没有多大参考意义。</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而且，对那些外表普通、表达能力不够好的求职者来说，视频简历恰恰是把个人的弱点突出了出来，反而对应聘不利。不过对于应聘一些需要展示个人才艺的岗位，比如电视节目主持人、公关创意类工作，或者编导、节目制作等职位，视频简历可以用来展现个人魅力和专业能力。</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另外，用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网络简历也被越来越多的使用。但成千上万的网络简历也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筛选的困难，某个求职者的简历往往被淹没。这种情况下就要特别注意制作新颖醒目的邮件主题，与众不同才能得到关注。</font><br /></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求职过程中常见的六大陷阱</title>
			<link>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1934.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1934.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Winter</dc:creator>
			<pubDate>Wed, 20 Aug 2008 09:11:19 +0800</pubDate>
			<category>紫际秋阳</category>
			<guid>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1934.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nbsp;</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职场新人该如何擦亮双眼识破这些骗局，有如何的避免求职过程中的种种陷阱？下面是几种求职陷阱及他的逃避方法：</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陷阱2说工资很高，但是要先收费</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陷阱3要你介绍他人加盟</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非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时不会掉馅饼的。</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陷阱6谨防私人资料遭窃</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方法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方法2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并办理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方法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方法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方法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方法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ldquo;三看&rdquo;：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8）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方法7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班主任），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strong></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求职面试十大禁忌</title>
			<link>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1227.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1227.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Winter</dc:creator>
			<pubDate>Wed, 20 Aug 2008 09:00:57 +0800</pubDate>
			<category>紫际秋阳</category>
			<guid>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81227.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求职面试十大禁忌</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对企业来说，晋用一个社会新鲜人，其实要冒很大的风险和尝试错误，所以在最后的面试阶段，企业往往格外重视应徵者性格的优劣，以及一些小细节。面试前仔细阅读面试的十大禁忌，让自己求职路走得更顺遂。<br />有一则电视广告令人印象深刻。一位女性主管在面试时，求职者只要一坐下，她就说&ldquo;谢谢&rdquo;，求职者只有一脸惊讶、呐呐无言的离去。惟独一位求职者在面对这位女性主管说出谢谢的同时，很有自信的回应一句谢谢，出门后他立刻接到&ldquo;明天八点上班！&rdquo;的通知。</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前提：小心细节，求职才顺遂要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必须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齐备。但在实际的案例中，我们却常常发现，一些条件很好的人，却始终无法顺利的通过最后一道面试的关卡。深究其原因在于面对企业时，他们总是忽略了一些重要的细节，使得求职路一直走得不顺遂。</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其实求职的过程中，学经历的条件背景，固然可以给企业当成参考，但在面试时的表现，能符合主试者的口味，录取的机会自然大增。</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上述的广告主题其实是卖手机，但内容却呈现出找工作时，最有可能碰到的问题，如何避免成为企业不欢迎的求职者。</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一：恶意缺席</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接到面试通知，如果不能或不想出席，都应该在前一至三天以电话婉转的通知对方。许多求职者可能会认为，反正我已决定不去这家公司上班，何必和对方有所接触？这绝对是错误的观念，留下恶意缺席的印象，对你日后要在这个行业中发展，一定有所影响。</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二：不守时</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虽然中国人一向不是个讲究准时的民族，但面试时的守时却很重要。迟到是绝对不可原谅的行为，代表你对这家公司根本不重视。太早到也不好，主试者可能有别的事情，还要应付你的突然出现。</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三：穿著邋遢</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不管你应徵何种类型的工作，穿著是给别人留下第一印象的机会。即使是所谓创意型的人员，邋遢、不修边幅的穿著，还是不易令人亲近。是不是西装革履其实并不重要，要把握干净、整洁的原则，才能留下好印象。</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四：没有准备</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就算你是一个毫无经验的社会新鲜人，对于应徵职务的工作性质、内容，也应该有一些基本的认识与了解。企业当然可以容忍新鲜人缺乏经验，但是没有准备、一问三不知的人，似乎也意味著将来在工作上缺乏责任感。更现实的说法，企业可能要花两、三倍的时间才能让你达到工作的要求。</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五：欺骗</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没有一家企业会晋用不诚实的新人，在面试的过程中，诚实是最好的应对之策。尤其是履历表、自传中所写的个人背景资料，不要夸大自己的能力，或是谈话内容和履历表所写不符。即使面试时未被发觉，日后也会被检验。</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六：言行轻浮</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面试代表的是一种对个人性格的主观判断，轻浮的言行、夸张的肢体动作，会令人有不信任的感觉。主试者最讨厌的是一副无所谓、可有可无的态度，如果你对这家公司没有兴趣，又何必来应徵？</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七：没有自信，但也不能骄傲</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自信和骄傲有时就在一线之间，尺寸的拿捏要小心掌握。没有自信的人会让人有学习力差、推诿塞责的联想，肯定不受企业欢迎；骄傲的人则令人生厌，没有团队合作的概念、不合群，企业可不想用一个单打独斗的独行侠。</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八：天马行空</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说话的逻辑概念，代表的是一个人的组织能力。天马行空可能是一种创意，却也代表著&ldquo;只会说不会做&rdquo;的言行失衡。企业应徵社会新鲜人，多半是希望做好基层的执行工作，有创意当然是额外的红利，只动嘴不动手可不是新人该做的事。</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九：喜好批评却无创见</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没有一个主管喜欢爱批评却无创见的员工，主试者也一样。即使批评的是和工作无关的事，像是政治、经济、社会的现况，对于求职者来说，并没有任何加分的效果，可能还会因为你的言语不当，引起主试者的不快。</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禁忌十：不知行情乱开价</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谈到薪水多半代表你有很大的机会被录取，可是你却来个狮子大开口，企业怎么敢用一个漫天要价的人？如果你不想吃亏，面试前应多打听相关行情，否则就采取「依公司规定」的保守策略。不知行情胡乱开价，绝对让你的面试倒扣200分。</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结论：性格优劣最重要</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对于企业来说，晋用一个社会新鲜人，其实要冒很大的风险和尝试错误，所以在最后的面试阶段，企业往往格外重视应徵者性格的优劣，是否能符合企业文化。对求职者而言，我们或许不必因为迎合公司的企业文化而特别调整自己的性向，但在面试时，至少不要列名不受企业欢迎的黑名单。</strong></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GNU 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1991．6，第二版）</title>
			<link>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4559.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4559.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Winter</dc:creator>
			<pubDate>Tue, 19 Aug 2008 16:31:08 +0800</pubDate>
			<category>法律法典</category>
			<guid>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4559.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strong></font>&nbsp;</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GNU 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1991．6，第二版)</strong></font></p>
<p><br /><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版权所有(C)1989，1991Free Softwarefoundation,Inc．675 MassAve，Cambridge，MAO2139，USA允许每个人复制和发布这一许可证原始文档的副本，但绝对不允许对它进行任何修改。<br />序言</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大多数软件许可证决意剥夺你的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对比之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力图保证你的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mdash;&mdash;保证自由软件对所有用户是自由的。GPL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由使用这些软件而承担义务的作者所开发的软件。(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其他一些软件受GNU库通用许可证的保护)。你也可以将它用到你的程序中。</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件(freesoftware)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决意保证你有发布自由软件的自由(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对此项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保证你能收到源程序或者在你需要时能得到它；保证你能修改软件或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软件；而且还保证你知道你能做这些事情。为了保护你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规定：禁止任何人不承认你的权利，或者要求你放弃这些权利。如果你修改了自由软件或者发布了软件的副本，这些规定就转化为你的责任。例如，如果你发布这样一个程序的副本，不管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你必须将你具有的一切权利给予你的接受者；你必须保证他们能收到或得到源程序；并且将这些条款给他们看，使他们知道他们有这样的权利。</strong></font></p>
<p><br /><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我们采取两项措施来保护你的权利。</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l)给软件以版权保护。</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2)给你提供许可证。它给你复制，发布和修改这些软件的法律许可。同样，为了保护每个作者和我们自己，我们需要清楚地让每个人明白，自由软件没有担保(nowarranty)。如果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改了软件，并继续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原来的自由软件。由其他人引人的任何问题，不应损害原作者的声誉。</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最后，任何自由软件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我们希望避免这样的风险，自由软件的再发布者以个人名义获得专利许可证。事实上，将软件变为私有。为防止这一点，我们必须明确：任何专利必须以允许每个人自由使用为前提，否则就不准许有专利。</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0．此许可证适用于任何包含版权所有者声明的程序和其他作品，版权所有者在声明中明确说明程序和作品可以在GPL条款的约束下发布。下面提到的&ldquo;程序&rdquo;指的是任何这样的程序或作品。而&ldquo;基于程序的作品&rdquo;指的是程序或者任何受版权法约柬的衍生作品。<br />也就是说包含程序或程序的一部分的作品。可以是原封不动的，或经过修改的和／或翻译成其他语言的(程序)。在下文中，翻译包含在修改的条款久每个许可证接受人(license)用你来称呼。</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许可证条款不适用于复制，发布和修改以外的活动。这些活动超出这些条款的范围。运行程序的活动不受条款的限止。仅当程序的输出构成基于程序作品的内容时，这一条款才适用(如果只运行程序就无关)。是否普遍适用取决于程序具体用来做什么。</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1．只要你在每一副本上明显和恰当地出版版权声明和不承担担保的声明，保持此许可证的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完整无损，并和程序一起绘每个其他的程序接受者一份许可证的副本，你就可以用任何媒体复制和发布你收到的原始的程序的源代码。</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你可以为转让副本的实际行动收取一定费用。你也有权选择提供担保以换取一定费用。</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2．你可以修改程序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程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同时满足下面的所有条件，你就可以按前面第一款的要求复制和发布这一经过修改的程序或作品。</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a)你必须在修改的文件中附有明确的说明：你修改了这一文件及具体的修改日期。</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b)你必须使你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它包含程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包含由程序的全部或部分衍生的作品)允许第三方作为整体按许可证条款免费使用。</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c)如果修改的程序在运行时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你必须使它在开始进入常规的交互使用方式时打印或显示声明：包括适当的版权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或者你提供担保的声明)；用户可以按此许可证条款重新发布程序的说明；并告诉用户如何看到这一许可证的副本。(例外的情况：如果原始程序以交互方式工作，它并不打印这样的声明，你的基于程序的作品也就不用打印声明)。</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这些要求适用于修改了的作品的整体。如果能够确定作品的一部分并非程序的衍生产品，可以合理地认为这部分是独立的，是不同的作品。当你将它作为独立作品发布时，它不受此许可证和它的条款的约束。但是当你将这部分作为基于程序的作品的一部分发布时，作为整体它将受到许可证条款约束。准予其他许可证持有人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整个产品。也就是每个部分，不管它是谁写的。</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全部由你写成的作品的权利。而是履行权利来控制基于程序的集体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发布。</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此外，将与程序无关的作品和该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一起放在存贮体或发布媒体的同一卷上，并不导致将其他作品置于此许可证的约束范围之内。</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3．你可以以目标码或可执行形式复制或发布程序(或符合第2款的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遵守前面的第l，2款，并同时满足下列3条中的1条。</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a)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机器可读的完整的源码。这些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第1，2款的要求。或者</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b)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给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机器可读的源码的书面报价。有效期不少于3年，费用不超过实际完成源程序发布的实际成本。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的第1，2款的要求。或者</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c)和目标码一起，附有你收到的发布源码的报价信息。(这一条款只适用于非商业性发布，而且你只收到程序的目标码或可执行代码和按b)款要求提供的报价)。</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作品的源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对可执行的作品讲，完整的源码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script。作为特殊例外，发布的源码不必包含任何常规发布的供可执行代码在上面运行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如编译程序，内核等)。除非这些组成部分和可执行作品结合在一起。</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如果采用提供对指定地点的访问和复制的方式发布可执行码或目标码，那么，提供对同一地点的访问和复制源码可以算作源码的发布，即使第三方不强求与目标码一起复制源码。</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4．除非你明确按许可证提出的要求去做，否则你不能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任何试图用其他方式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是无效的。而且将自动结束许可证赋予你的权利。然而，对那些从你那里按许可证条款得到副本和权利的人们，只要他们继续全面履行条款，许可证赋予他们的权利仍然有效。</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5．你没有在许可证上签字，因而你没有必要一定接受这一许可证。然而，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赋予你修改和发布程序及其衍生作品的权利。如果你不接受许可证，这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因此，如果你修改或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你就表明你接受这一许可证以及它的所有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的条款和条件。</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6．每当你重新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接受者自动从原始许可证颁发者那里接到受这些条款和条件支配的复制，发布或修改程序的许可证。你不可以对接受者履行这里赋予他们的权利强加其他限制。你也没有强求第三方履行许可证条款的义务。</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7．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违反专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的结果，强加于你的条件(不管是法院判决，协议或其他)和许可证的条件有冲突。他们也不能用许可证条款为你开脱。</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在你不能同时满足本许可证规定的义务及其他相关的义务时，作为结果，你可以根本不发布程序。例如，如果某一专利许可证不允许所有那些直接或间接从你那里接受副本的人们在不付专利费的情况下重新发布程序，唯一能同时满足两方面要求的办法是停止发布程序。</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如果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在特定的环境下无效或无法实施，就使用条款的其余部分。并将条款作为整体用于其他环境。</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本条款的目的不在于引诱你侵犯专利或其他财产权的要求，或争论这种要求的有效性。本条款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自由软件发布系统的完整性。它是通过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应用来实现的。许多人坚持应用这一系统，已经为通过这一系统发布大量自由软件作出慷慨的供献。作者／捐献者有权决定他／她是否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发布软件。许可证待有人不能强制这种选择。</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本节的目的在于明确说明许可证其余部分可能产生的结果。</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8．如果由于专利或者由于有版权的接口问题使程序在某些国家的发布和使用受到限止，将此程序置于许可证约束下的原始版权拥有者可以增加限止发布地区的条款，将这些国家明确排除在外。并在这些国家以外的地区发布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许可证包含的限止条款和许可证正文一样有效。</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9．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随时出版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改版或新版。新版和当前的版本在原则上保持一致，但在提到新问题时或有关事项时，在细节上可能出现差别。</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每一版本都有不同的版本号。如果程序指定适用于它的许可证版本号以及&ldquo;任何更新的版本&rdquo;。你有权选择遵循指定的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以后出版的新版本，如果程序未指定许可证版本，你可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已经出版的任何版本。</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10．如果你愿意将程序的一部分结合到其他自由程序中，而它们的发布条件不同。写信给作者，要求准予使用。如果是自由软件基金会加以版权保护的软件，写信给自由软件基金会。我们有时会作为例外的情况处理。我们的决定受两个主要目标的指导。这两个主要目标是：我们的自由软件的衍生作品继续保持自由状态。以及从整体上促进软件的共享和重复利用。</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没有担保</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11．由于程序准予免费使用，在适用法准许的范围内，对程序没有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提供程序的人们&ldquo;一样&rdquo;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适销和适合特定用途的保证。全部的风险，如程序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都由你来承担。如果程序出现缺陷，你承担所有必要的服务，修复和改正的费用。</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12．除非适用法或书面协议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按许可证条款修改和发布程序的人们都不对你的损失负有任何责任。包括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程序引起的任何一般的，特殊的，偶然发生的或重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损失，或者数据变得不精确，或者你或第三方的持续的损失，或者程序不能和其他程序协调运行等)。即使版权所有者和其他人提到这种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例外。</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nbsp;</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最后的条款和条件<br />如何将这些条款用到你的新程序</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如果你开发了新程序，而且你需要它得到公众最大限度的利用。</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要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法是将它变为自由软件。使得每个人都能在遵守条款的基础上对它进行修改和重新发布。为了做到这一点，绘程序附上下列声明。最安全的方式是将它放在每个源程序的开头，以便最有效地传递拒绝担保的信息。每个文件至少应有&ldquo;版权所有&rdquo;行以及在什么地方能看到声明全文的说明。</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用一行空间给出程序的名称和它用来做什么的简单说明＞</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版权所有(C)19xx(＜作者姓名＞</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这一程序是自由软件，你可以遵照自由软件基金会出版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条款来修改和重新发布这一程序。或者用许可证的第二版，或者(根据你的选择)用任何更新的版本。</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发布这一程序的目的是希望它有用，但没有任何担保。甚至没有适合特定目的的隐含的担保。更详细的情况请参阅GNU通用公共许可证。</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你应该已经和程序一起收到一份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副本。</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如果还没有，写信给：</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TheFreeSoftwareFoundation，Inc，，675MassAve，Cambridge，MAO2139，USA还应加上如何和你保持联系的信息。</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如果程序以交互方式进行工作，当它开始进人交互方式工作时，使它输出类似下面的简短声明ll</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Gnomovision第69版，版权所有(C)19XX，作者姓名，</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假设的命令&lsquo;shovrw&rsquo;和&lsquo;showc&rsquo;应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应条款。当然，你使用的命令名称可以不同于&lsquo;showw&rsquo;和&lsquo;showc，。根据你的程序的具体情况，也可以用菜单或鼠标选项来显示这些条款。</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如果需要，你应该取得你的上司(如果你是程序员)或你的学校签署放弃程序版权的声明。下面只是一个例子，你应该改变相应的名称：</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Ynyodyne公司以此方式放弃JamesHarker</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所写的Gnomovision程序的全部版权利益。</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Tycoon签名＞，1989．4．1</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Tycoon付总裁</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这一许可证不允许你将程序并人专用程序。如果你的程序是一个子程序库。你可能会认为用库的方式和专用应用程序连接更有用。如果这是你想做的事，使用GNU库通用公共许可证代替本许可证。</strong></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18轮大卡车 HAULIN 通用攻略</title>
			<link>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3644.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3644.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Winter</dc:creator>
			<pubDate>Tue, 19 Aug 2008 16:22:18 +0800</pubDate>
			<category>极品娱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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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br /><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18轮卡车HAULIN全攻略，自己写的<br />先介绍一下按键<br />C维持速度<br />B机刹<br />R音乐<br />V电台<br />P雨刷<br />N打开账目<br />M地图<br />F10截图<br />F双向灯<br />『』左右方向灯<br />L大光灯<br />H喇叭<br />驾驶视角为1.2.3.4.5.7</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1:如何开始游戏<br />进入NEWGAME选择campaign在选难度，最高难度要背负10万元的贷款，而且很会犯困，最好选MEDIUM<br />2:如何买车，里面分为两种，买二手车和新车，不过我觉得二手车更划算一点，就在地图上的D点处买，买好后在按N选左边最下面的transportvehicile在选择要运的城市，然后点tranport就行，一般24小时候就运到了，然后去parkinglot去拿在地图上的p点<br />3:如何雇司机，首先，你要赚一些钱，这钱至少能买一辆卡车，然后在hotel里雇司机，不是每个HOTEL里都有，碰到司机按HIRE雇好后，在按N去买货柜，就是空货柜，专门给你雇的司机准备的，买好货柜后在managecontract里选货场，要选有$的货场，如果你运了一次货，那你运货的那个货场就会信任你就会有$符号，如果你到了目的地，损毁过多，那么你运的货场就会是个@标记，总之在有$的货场里添加货物，记住，你卖的货柜要符合这个货场里的货，比如你选GCHEMICAL货场，像运炸药，那么你就要买运炸药的货柜，否则不符合就不能运，在drivertailertruck里选择你的司机，卡车，货柜选好后按ASSGIN就行了，你买的货柜和卡车都是要24小时候才能运，在这期间你可以点ADVANCETIME来消磨时间<br />注意一点，里面有个货场是没货produce的，只有accpet就是地图上的JWM货场，你雇了司机后你付完给他们的工资后就能然他们给你赚钱<br />4一些游戏里的说明<br />Q:为什么我的司机总要睡觉，难道非要去HOTLE吗<br />A:其实只要买了有卧铺的车就不用去HOTEL了，就是卡车名字后有SLEEPER的车，当你累了就按N选择ADVANCETIME来休息<br />Q:买空货柜有什么用<br />A:买空货柜给自己没多大用处，主要是给司机用的<br />Q:地图很大，怎么找路<br />A:地图是很大，不过只要按＋和&mdash;号就能放大和缩小地图，然后在选运货的路线，在路上多留意立交桥上的路牌，多大开地图确认自己的位置<br />一些小说明<br />1加油时需要关闭引擎<br />2游戏里左边的那两个表一个是气压，还有一个时水箱温度，当你油门和刹车一起采，那个表就会发红，因为引擎动力不足，气压无法正常补给，才会这样，过一会就好<br />3升级卡车去S点的地方也就是修车的地方<br />4这一代警察很变态，记住别闯红灯就对了，在城市里速度要保持在低于80KHM也就是50MPH<br />5这一代卸货很麻烦，如果选的难度就很简单，中高难度的话，卸货尤其是两节货柜，注意多调整视角，按第四个视角不错，就是从上面俯视卡车的那个不错<br />6如果路上卡车很多，就休息一下，这样路上就你一辆车了，多用转向灯，很有用的<br />加油前按下&ldquo;E&rdquo;，然后再按&ldquo;Enter&rdquo;。</strong></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简历参考资料</title>
			<link>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0810.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0810.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Winter</dc:creator>
			<pubDate>Tue, 19 Aug 2008 15:53:22 +0800</pubDate>
			<category>紫际秋阳</category>
			<guid>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0810.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求职要求</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可以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与专业相关的各种工作，也可以做企业的相关技术人员或外勤人员等</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个人描述</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甲：我是北华大学2008届法学本科应届毕业学生。忠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正义。曾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见解和论文。我兴趣广泛，会软笔书法，在计算机方面能够熟练操作并会一定的平面三维设计，会驾驶小型汽车。诚申请这一职位。</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nbsp;</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乙：我是2008届法学本科应届毕业学生。为人诚实正直，积极肯干是我的一贯作风，并且孝顺老人。自幼接受良好的家庭、学校教育和修养。小学、初中成绩一直在全班的前十名内，初中时作文《如果我是地理老师》在《百星创意文集》作文选上刊登。小学至高中一直在校管乐队任号手。高中因多项特长并获奖荣获优秀特长生称号和证书。大学在校一直踏实肯学，淡雅生活，用高雅艺术来使自己的品味高尚。并热心帮助同学和他人解决计算机和网络上的问题和故障。<br />我的实践经历：2004年7月，长春正阳街道办事处做居民调查<br />我忠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正义，曾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见解和论文。我兴趣爱好广泛，有多项特长。会软笔书法，喜欢品味交响乐，会钢琴、长号及其他多种乐器，在计算机方面能够熟练操作并会一定的平面三维设计以及计算机和网络的维护等，会驾驶小型汽车。</strong></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证据法学学习重点</title>
			<link>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0365.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0365.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Winter</dc:creator>
			<pubDate>Tue, 19 Aug 2008 15:48:05 +0800</pubDate>
			<category>我的论文</category>
			<guid>http://applexuzhuo.blog.sohu.com/97630365.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p>&nbsp;</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我国民事责任证明责任分配按照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法官裁量权三个层次顺次适用。我国对证明责任分配采用的是由实体法和诉讼法共同规范的立法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民事证明责任分配首先应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没有具体规定的，再参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依据都无法奏效时，最后才能诉诸法官的裁量。</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最高人民法院于２００１年１２月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明文规定：&ldquo;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dquo;这一司法解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６４条&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之规定和１９９８年６月１９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陈《若干规定》）相结合，形成了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制度。</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对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没有涉及，与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诉讼法相比，缺乏系统完备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无法真正解决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实践中，法官没有可供遵循的具体规则，往往依据直觉和经验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法官在分配举证责任上的随意性，淡化了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化和严禁性的特征，影响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度，并成为司法公正的主要妨碍因素之一。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是确立民事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所依据的标准或法则，由法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证明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这就赋予法官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应的规则，决定有关举证责任分配的权力，是法官有一定幅度自由裁量权的体现。</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所谓证明能力，是指基于各种因素从而使当事人之间在履行证明责任的行为能力上所产生的差别状态。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以及对证据的远近距离和取得有关证据的难易程度决定了当事人之间在证明能力上出现差异。最高法院制定的《规定》是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又规定举证责任分配的司法裁量，吸收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的有益经验，体现了立法与司法解释与时俱进的精神，但由于受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制约，从内容上看，该《规定》还不能涵盖证据权利及程序保障、取证手段及相关程序等极其重要的原则制度。</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法院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人民法院通过当事人提交或者自行调查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公正裁判。在民事诉讼中，从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几乎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证据的提供、收集、审查和判断展开的。因此，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中的核心制度。而举证责任又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当事人要证明自己的主张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其主张不能成立，尤其是在证据不足、案件事实难以认定而无法裁判的情况下，就需要通过设立举证责任制度，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过去，整个中国法学界有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对举证责任相关制度研究不足，在大学法学系接受司法教育的学生无法得到完整的相关知识，当他们成为法官后，往往无法具备此方面的实务技能，因此，不可否认，举证责任制度是中国法官比较陌生的法领域之一。</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但最高人民法院却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中列举了5种&ldquo;举证责任倒置&rdquo;的情况，其中第一种情况就是&ldquo;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rdquo;。施行该《适用意见》时虽然《专利法》已经颁布，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未提上议事日程。所以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其他类似情况是不可能规定到该《适用意见》中去的。例如，与方法专利侵权诉讼完全类似的情况有：如果某一新产品的制造方法是一项商业秘密，被控侵权人的产品和制造方法又与原告的相同，此时要求权利人举证证明被控侵权人不正当地使用了自己的商业秘密显然极为困难。那么，被控侵权人是否有责任举证证明其产品的制造方法的合法来源，法律（包括司法解释）此时却没有明文规定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相反，上述司法解释却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必须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9]。这种情况下，对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能否适用，始终有不同争论。一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倒置须严格掌握，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由法官任意扩大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目前（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由法律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只有《专利法》第60条，其他情况都应由原告举证[10]。另一种观点认为：知识产权纠纷有特殊性，片面强调适用一般举证责任原则（即原告举证）会使侵权人凭此取得推卸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只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举证），才能体现公平原则[11]。此时，是拘泥于法条的规定却不能实现诉讼公平，还是根据事物的一般规律，参照方法专利侵权中举证责任的分担规则来确定商业秘密案件中被告的举证责任，的确是法官需要灵活掌握和以内心确信的。</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比较美国和德国关于举证责任分担的规定可以看出，德国是以概念法学的形式建立了严格的理论体系，并将例外的情况也逐步纳入该体系中，形成了以实体法律要件为指引的一般和特殊的举证责任分担规则；而美国法中由于诉讼观念与大陆法系三段论式的裁判截然不同，它以发现法的方式解决纠纷，以恢复法的正义和秩序。因此，对举证责任的分担实际上是在综合各种诉讼利益的基础上，以实证的方式分配举证责任，具有更灵活的特点。我国接近大陆法系，但在举证责任的分担理论上却未完全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为基础，也未完全在立法（民事实体法）中明确法律要件分类说中对举证责任的&ldquo;正置&rdquo;规定，所以很难说清&ldquo;倒置&rdquo;.</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这种情况下，片面强调举证责任倒置要严格按法律规定，既没有明确的理论依据，也没有考虑到包括知识产权诉讼在内的一些新类型诉讼的新特点。</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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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由公安司法机关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43条明确规定：&ldquo;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必须依照法律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犯罪证据&rdquo;。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别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和侦查权，收集证据、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是法律赋予它们的职责，也是他们应该履行的司法义务。</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供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犯罪行为确切。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应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必须就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并对犯罪事实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已经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必须建立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第一审判法院的未生效的判决如果证据不足，将由第二法院予以撤销或者改判。即使是生效判决，如果证据不足，也将由法定的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审理，以至案件终结审判。</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在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犯、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也就是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不能因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便据此得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结论。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享有沉默权，法律明确规定，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如实回答的含义是：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交代罪行，提供自己能够提供的证据；无罪的犯罪嫌疑人则应当如实陈述自己无罪的事实和证据，并提供自己对案件了解的其他犯罪证据或者线索。由于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是否犯罪知道得最清楚，因此法律上不能允许犯罪嫌疑人拒绝回答案件关键问题或者作虚伪陈述，对有罪者，要求他如实交代罪行，有利于侦查机关准确及时地查明案情，同时给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机会，以争取宽大处理；对无辜者，要求他积极与侦查机关配合，以协助查明事实真相，查明真正的犯罪分子，同时使他本人尽早解脱嫌疑。被告人必须如实回答，并不等于被告人负有证明责任；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不等于被告人有沉默权。我国法律的这一规定，是从刑事诉讼的实践出发，摆脱了传统证明责任概念的束缚，同西方证据理论有区别。这样的规定，既有利于与犯罪作斗争，又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在我国，根据宪法确定的人民法院的地位和职责，人民法院为了正确行使国家审判权、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有责任积极主动地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在法庭审理中，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和原告人进行询问，并对案件其他证人、鉴定人进一步询问，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这与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充当消极的中间裁判者，不承担证明责任是本质区别的。</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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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ldquo;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rdquo;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主要基于以下原因：首先，行政机关应当遵循先取证后裁决原则，以证据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以法律为依据作出处理决定，而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相对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诉诸法院时，被告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其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动地位，其实施行为时，一般无须征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意，具有主动执法的权力，根据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行政机关应当负有举证的义务，这样才能体现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法律地位。另外，行政诉讼法专门对被告举证责任作出规定，亦是符合初创行政诉讼制度国情的，因为行政诉讼史及现实状况表明，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举证责任的主要是被告行政机关。</strong></font></p>
<p><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行政诉讼法实施十年来，被告负特定举证责任制度作为一面旗帜，一直引导着行政诉讼向前顺利发展。但是由于行政诉讼法对原告的举证责任规定不够明确、具体，使许多人士甚至部分不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产生了&ldquo;行政诉讼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告无须举证&rdquo;的误解。表面上看，行政诉讼中争议的事实就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被告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被告就要败诉。但对整个诉讼程序全面考察就会发现，决定诉讼结果的事实并不仅仅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际上还包括大量的程序事实，尤其是起诉条件和诉讼行为本身。一个起诉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他与被诉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等等，就会导致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判结果。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中对原告的举证责任作了进一步地明确，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ldquo;（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rdquo;<br />由此，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举证责任的配置形成如下格局：被告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负举证责任；原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7条规定的四种情形负举证责任。<br />从上述举证责任配置格局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配置存在如下弊端：<br />1、没有规定第三人的举证责任问题。行政诉讼中第三人作为案件当事人，其地位与原告、被告是平等的，而且第三人享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权，可以独立提出自己的主张，并请求法院支持其主张。如治安案件的受害人在致害人不服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决定而将其处罚行为诉诸法院时，受害人可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除请求法院维持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外，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告（致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就涉及到第三人的举证责任问题，而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对第三人的举证责任作出规定。<br />2、对被告和原告的举证责任只是作了&ldquo;静态&rdquo;的&ldquo;块状&rdquo;的规定，而诉讼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连续发展的过程，与之不相协调。在诉讼过程中，伴随着双方当事人的辩论，原、被告方都会在不同的阶段提出的不同的主张，而这些主张往往与其法定承担的举证责任范围并不相同，此时当事人针对自己的主张是否要承担举证责任？显然审判实践中法官往往要求主张者举证，即主张着承担举证责任，而这种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提及到。<br />将&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纳入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制度中来，作为&ldquo;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rdquo;的有力补充，将是完善和弥补当前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制度不足的良好措施。为此，笔者建议在今后修订行政诉讼法时对当事人举证责任部分作如下修改：&ldquo;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事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rdquo;</strong></font></p>
<p><br /><font face="黑体" size="2"><strong>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既有共性，又各有特性，作为诉讼制度一部分的举证责任制度亦是如此。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作上述修改，即突出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特性，同时又不失共性。如果说&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是民事诉讼的基本举证责任规则，那么可以说&ldquo;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rdquo;是行政诉讼的基本举证责任规则。民事诉讼中规定了&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的特例，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ldquo;但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rdquo;学界俗称上述六种情形是&ldquo;举证责任倒置。&rdquo;所谓倒置应当是&ldquo;我主张，你举证&rdquo;即提出主张的当事人不举证，而由对方当事人举证。原告提出被告侵权，被告举证证明自己侵了原告的权，这样才可称之为&ldquo;举证责任倒置&rdquo;。所以笔者不赞同对上述六种情形表述为&ldquo;举证责任倒置&rdquo;的观点，笔者认为应表述为&ldquo;举证责任转移&rdquo;。原告提出侵权事实诉被告侵权，被告否认其侵权时，被告对其没有侵权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随着被告的否认而从原告转移至被告，原告此后的举证仅为反证，其目的是为增加胜诉率。只所以说上述六种情形是&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的特例，就是因为因被告的否认，而使举证责任发生了转移，依照&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通则，使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了被告，使原告解除了责任。参照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对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亦可作如下表述：&ldquo;当事人对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对原告认为被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主张，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rdquo;这样既能把国际两大法系所普遍采纳的&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通则纳入中国的行政诉讼中来，又不失体现我国行政诉讼的特点。当被告否认原告提出的被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主张时，被告即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此时原告主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了被告；原告在此后的举证，均系针对被告举证提出的反证，其举证目的只是为了增加胜诉率。可以说在行政诉讼中，&ldquo;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rdquo;是&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的一个特例，只不过这个&ldquo;特例&rdquo;由于行政诉讼的特点和任务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决定了其具有普遍性，从而导致&ldquo;特例&rdquo;变成了&ldquo;基本&rdquo;。所以为了突出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不同，充分反映其特征，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部分修改为&ldquo;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为负举证责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事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rdquo;是必要和正确的。<br />&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引入行政诉讼后，解决了当前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问题规定不全面的弊端，把除涉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以外的其他事项均纳入&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的调整范围，使当事人和审判人员都有了一个统一的规则所遵循。&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的引入可以涵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关于原告举证责任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ldquo;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hellip;&hellip;&rdquo;原告提起诉讼，首先自己认为符合起诉条件，这就是原告的主张，针对该主张其就负有证明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举证责任；被告如果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了起诉期限，&ldquo;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期限&rdquo;是被告的主张，对此主张被告应负举证责任；不作为案件中，提出申请是法定的条件，要求被告作为，则必须提出申请。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其前提是自己已提出了申请，&ldquo;原告已提出了申请，被告不作为&rdquo;是原告的主张，对此主张，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其已提出了申请的责任。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主张自己因受被诉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了损失，对此主张原告当然负举证责任。上述情形均是&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的再现，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关于原告举证责任的规定完全可以被&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涵盖。第三人的举证责任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但其完全可以受&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的调整。<br />&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的引入符合行政诉讼&ldquo;动态&rdquo;特征的要求。诉讼活动是非静止不动的，而是在当事人的主张与反主张，辩论与抗辩活动中前进发展的。在庭审活动的进程中，当事人的主张针对具体事项的不同而在不断变化，对当事人的不断变化的主张，就需要有一个举证责任规则来约束，在此情况下引入&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势在必行。当然涉及到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的举证时，&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规则应服从于&ldquo;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rdquo;这一特例的规定。例如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对损失事实提出主张，并举证证实，被告对原告提出的部分损失事实提出异议，那么被告就应当对异议部分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对被告的异议亦可提出质疑，并对质疑举证证实。但涉及到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时，举证责任始终是被告承担，但原告为阻止被告顺利举证，可以举反证对被告的举证进行反驳，从而达到使被告不能轻易以占优势的盖然性证据或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证实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提高自己胜诉率的目的。</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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